张华镇: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后,为平原县第五区;1984年,张华公社改为张华乡;1998年,撤乡设张华镇。截至2020年6月,张华镇辖4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张华村。张华镇以建材、化肥、食品、电子、饲料、食用油、白酒、食用菌等加工企业为主。2011年,工业生产总值达21.6亿元。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职工823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6亿元,拥有全国驰名商标1个。2019年,张华镇有工业企业80个,其中规模以上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