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街道:明、清时,属崇文乡、清渊乡。2010年10月,撤销冠城镇,在冠城镇原行政区划上大致以县城振兴路为界,南设清泉街道,北设崇文街道。截至2020年6月,崇文街道辖5个社区、28个行政村,街办事处驻冠县西环路。2011年,崇文街道财政总收入4344万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72万元,比上年增长21%。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51万元,增值税2543万元,企业所得税265万元。人均财政收入852元,比上年增长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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