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是1925年9月析开原、铁岭、新宾、海龙、柳河、东丰、西丰等县的部分地区设置的。清原“意思是大地清平”。后因和山西省清源县重名,遂于1928年7月改“清源”为“清原”。1989年,撤销清原县,设立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辖9个镇、5个乡:清原镇、红透山镇、草市镇、英额门镇、南口前镇、南山城镇、湾甸子镇、大孤家镇、夏家堡镇、土口子乡、北三家乡、敖家堡乡、大苏河乡、枸乃甸乡。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