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镇始建于1980年,下辖6个行政村、28个社、3个街道办事处、33个居民委。1995年被国家建设部定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并被评为“全国村镇建设先进镇”,被省列为“十强镇”;1998年被省爱卫会评为“省级卫生镇”,被市政府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镇”。2014年7月,长山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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