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8年始建山河村,隶属兴山市管辖,后改隶鹤岗市管辖。1958年9月,将获幸乡改称获幸人民公社。同年11月,将获幸公社划入东山经济区,1962年又从东山经济区划出重建获幸公社。1966年将获幸公社更名为东方红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东方红乡,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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