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林甸县得名。1955年命名为林甸镇。据民国时期《林甸县志》记载,城北30余里有姓林者开店,称“大林家店”,四周多系草甸。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林甸镇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位于县城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共辖10个村,89个自然屯,4个社区委员会,25个居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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