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境内有鹤鸣湖得名。丹顶鹤常栖于此,鸣叫声优美动人,人与自然和谐共荣。中华民国初年,在通往省城的大道旁设有三合店,后来开荒建屯,遂称“三合”。1914年11月,划归林甸设治局,隶属北乡管辖。1917年7月,隶属林甸县第四区管辖。1947年将富裕县的二十棵树屯划归林甸县,隶属三合区。后将三合区改为第五区。1956年3月,设置三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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