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朝鲜族乡隶属海林市管辖。位于市境东南部,海浪河下游,东、南、北三面与牡丹江市毗邻。乡政府驻地距市区8公里。海南乡一带,中华民国时期,属宁安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9年设海南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8月划归新海县,隶属海林区管辖。1948年9月,新海与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后,仍隶海林区,1949年10月改为第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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