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5月,“四方”正式成为行政区划名称,当时青岛市重划市乡区域,分设了四方区、沧口区。但同年9月,四方、沧口两个区又合并,称为“四沧区”。1951年8月16日,撤销四沧区,设立四方区。因四方区撤销并入市北区,为纪念原四方区名称,2014年市北区政府将嘉兴路街道更名为四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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