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甸镇因驻地而得名,古郊外叫甸,明初有通士潘洞雷居此,故后人取名雷甸。辖区自清末至解放前为雷甸乡、双溪乡、白云乡,1949年5月解放,同年7月建政为雷甸、杨墩、塘北、双溪四个小乡,1956年2月并为雷甸、塘北两乡。1958年10月两乡合并成雷甸人民公社,下设六个管理区。1959年撤销管理区,设置14个行政村和一个水产村,1982年雷甸人民公社改称为雷甸乡,1987年行政乡建制改为镇建制,即雷甸镇,以镇管村,2000年,区域调整,现有11个行政村和一个水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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