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街区人民0关于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上政办[2002]80号)。按照政事、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济源路地处上街区北部,遵循上街区以县、市名命名道路规则,以济源市得名。街道因此路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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