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设高庙乡;1947年解放;1948年建政,1951年土改;1955年成立初级社;1957年转为高级社;1958年成立高庙人民公社,后变革频繁,多次分合,于1979年为县辖高庙人民公社;1983年改为高庙乡,属蔡庙区管辖。1992年2月撤区并乡,仍置高庙乡。1999年2月4日撤乡设镇,名称沿用至今。高庙镇距太和县城西北约15公里,全镇共辖8个村委会,48个自然村,2.5万亩耕地,农业人口2.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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