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前,原称“岩前城”。宋时属禾平乡,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设岩前里。民国初设岩前区,民国24年(1935年)改为第四区,民国29年(1940年)设岩前镇。苏维埃时期属岩前区,有4个乡成立了苏维埃政权。建国后先后划为第五区、岩前区、岩象区、岩前乡、红星公社、岩前公社。1958年设岩前公社,1984年10月,撤销岩前公社,设立岩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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