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日,山东省人民0以鲁政函民字(2009)13号批复调整垦利县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垦利镇、西宋乡,设立垦利街道办事处和兴隆街道办事处,并将永安镇的4个行政村划归兴隆街道办事处。2009年8月7日,市0以东政字(2009)92号下发通知。2023年10月,垦利街道被确定为2023年度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单位。2022年4月,垦利街道被确定为第三批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乡(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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