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镇域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置有新市坊;清初置新市巡检司,咸丰年间置新市局,民国元年(1912)底改局为乡。1949年置新市镇隶5区;1951年新市镇升为县属镇;1953年复为区属镇,隶长新区;1956年隶团螺乡;1958年为星火公社,后改新市公社,1961年公社规模缩小,恢复区 公田镇域位于县境东部。民国时分隶杨林、大峰2乡。1949年为3区大峰、杨林乡地,1958年隶铁山公社,1961年为公田区公田公社,1984年改为建制镇。全镇以水稻种植和牲猪养殖为主业,山林以植竹为主,有楠竹面积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