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嘉靖年《嘉靖开州志》记载:“清河在州二十里,碧澄汪洋,终年不竭。”又据《大清一统志》(卷二十二)记载:古澶水上承大河,经澶州澄清后于此处分流,十分之七注巴家河,十分之三分注潴龙河,因此处为清河之首,故称清河头。1944年分为3村,此处居东称东清河头。清河头乡位于濮阳县北部,北与濮阳市区相接,辖23个行政村,3.9万人,总面积58平方公里,耕地4.5万亩。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