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同意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将深圳市宝安区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划归光明区管辖,以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光明区的行政区域,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光明区地处深圳西北部,东至龙华区,西南与宝安区相连,北与东莞市接壤,是广深港经济主轴上的节点、深圳面向珠三角腹地的桥头堡和重要门户,位于南山高新区、光明高新区、东莞松山湖高技术发展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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