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镇:汉时,已有聚落。2008年5月,因原大顺乡曾是红色革命根据地,闻名川渝,遂将明家乡更名为大顺乡。 2021年11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渝府〔2021〕60号);撤销大顺乡,设立大顺镇。截至2021年10月,大顺镇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 2011年,原大顺乡财政收入575万元,比上年增长144.7%,其中税收收入400万元,非税收入175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40.1万元,增值税35.3万,企业所得税17.5万元,个人所得税7.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7.1%、3212.8%、81.6%、5.8%。人均财政收入2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