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批复》,南沙保税港区于2008年10月获国务院批复,这是继2005年6月以来,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广西钦州、厦门海沧、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后,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内第9个保税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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