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镇,为纪念张强烈士而得名。清光绪六年(1880年),张强镇境域属康平县;1984年,改张强乡;同年,张强乡改镇。截至2018年末,张强镇户籍人口有26514人。2011年,张强镇财政总收入35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475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342万元,增值税31万元,企业所得税60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296.3元。2018年,有工业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9个。2011年,张强镇农业总产值4亿元。2011年,张强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6亿元。2021年6月23日,张强镇党委被中共沈阳市委授予“沈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