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孤家镇,相传唐时,由辽东半岛迁来一户姓魏的,在此地开荒种地,因只有一家,遂得名孤家子,后因多户人家迁此,故称大孤家。1956年,撤销区治,属草市区。1958年,属兴隆台公社。1962年,成立大孤家公社。1983年,改大孤家满族镇。1989年6月,更名大孤家镇。截至2020年6月,大孤家镇辖1个社区、13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大孤家村。2011年,大孤家镇农民人均纯收入7860元。2011年,大孤家镇财政总收入2543万元,比上年增长152.6%。2018年,大孤家镇有工业企业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