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旗镇,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叶赫那拉氏任正蓝旗佐领到此屯驻,以屯驻之地称蓝旗堡,镇由此得名。民国八年(1919年)7月,设蓝旗堡村;1995年,撤销蓝旗乡,设立蓝旗镇。截至2018年末,蓝旗镇户籍人口有16436人。截至2020年6月,蓝旗镇辖9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一兴路77号。2011年,蓝旗镇财政总收入295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359元。2018年,蓝旗镇有工业企业5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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