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隆满族乡,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本地有两家商号,分别为“德隆号”和“兴隆号”。因恶性竞争,两败俱伤。后经调解合并到一起,取名“合隆号”,生意又兴隆起来,故得名合隆。民国元年(1912年),合隆公路以北的地方属凤城县第六区为合隆村公所,公路以南属凤城县第三区为东尖山村公所;2002年,改称合隆满族乡。2018年,合隆满族乡有工业企业1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2个。2021年7月,合隆满族乡党委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