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屯镇,清初期,名卢家屯;1984年1月,成立鲅鱼圈区,鲅鱼圈划出;同年8月,芦屯乡改镇;2003年4月18日,芦屯镇从盖州市划归鲅鱼圈区。截至2020年6月,芦屯镇下辖3个社区、18个行政村。2011年,芦屯镇财政总收入2.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0元。2018年,芦屯镇有工业企业125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10个。2018年9月,国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芦屯镇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2021年6月28日,芦屯镇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