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乡,明末清初,蒙古族在此游牧,开荒占草。此地草木茂盛,是南公营子王爷府的牧马场,蒙古族称之为“博勒其格日”,意为“草场”,故而得名。商朝,属孤竹国。两周时期,属燕国。明朝,属诺音卫。清代,属喀喇沁左翼旗管辖。1958年,草场划为老爷庙公社。2004年,大河东村并入南沟门村。地处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南部,东接老爷庙镇,南邻南公营子镇,西与南哨镇接壤,北靠大凌河。2018年,草场乡有工业企业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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