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甸子满族乡,原名田高甸子,因此地过去是一片荒草甸子,地势较高,田姓家于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由山东迁来定居此地得名,后简称高甸子。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绥中建县,共分4区,高甸子属城厢一区;1983年,撤高甸子公社,改名高甸子满族乡。截至2018年末,高甸子满族乡户籍人口为18189人。2011年,高甸子满族乡财政总收入240万元。其中国税收入80万元,地税收入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20元。2018年,高甸子满族乡有工业企业1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