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镇,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锡伯族吴氏等姓被派驻此地驻防,被编在正红旗下当差,遂将其居住地命名为红旗街,镇由此得名。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伪满洲国设立红旗村,乡镇级建制,属凤城县;1985年8月,撤销红旗乡,设立红旗镇;2002年3月4日,撤销玉龙镇,将原玉龙镇台沟村划入红旗镇。截至2018年末,红旗镇户籍人口有19065人。截至2020年6月,红旗镇辖9个行政村。2011年,红旗镇财政总收入5040万元。2018年,红旗镇有工业企业2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