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屿街道:清雍正六年(1728年),属玉环厅二十都。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为玉环县三盘区霓屿乡。2001年11月,复并为霓屿乡。2011年4月,撤乡改设霓屿街道。2015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将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划归洞头区管辖,以原洞头县和龙湾区灵昆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洞头区行政区域。 截至2021年10月,霓屿街道下辖10个行政村。2011年,霓屿街道财政总收入3208万元,比上年增长18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208万元,比上年增长183%。人均财政收入2390元。农民(渔民)人均纯收入84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