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屏街道:1953年5月,属玉环县。1953年6月,属洞头乡、寮垄乡。1996年8月,洞头乡更名为东屏镇。2011年4月,撤镇设立东屏街道。 2015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将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划归洞头区管辖,以原洞头县和龙湾区灵昆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洞头区行政区域。 2021年10月,东屏街道下辖2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中仑村府前路51号。2011年,东屏街道财政总收入0.18亿元,比上年增长53.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1亿元,比上年增长61.0%。人均财政收入845元。农民(渔民)人均纯收入104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