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乡,1949年,属海原县高崖区所辖。1984年,设置兴隆乡。2007年10月,兴隆乡所辖的兴隆村整村划拨同心县豫海镇。2008年5月,兴隆乡从海原县整建制划拨同心县管辖。截至2021年10月,兴隆乡辖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李堡村。2020年,兴隆乡有工业企业1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0个。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地处同心县西南部,东与豫海镇接壤,西与海原县关桥乡接连,南与海原县高崖乡相邻,北与丁塘镇搭界,行政区域面积178.41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