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隶属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名特产品主要有多类畜产品、辣椒、贝母、五灵脂、葡萄、苹果、核桃和藏帽、木碗等。境内的扎日莎巴山为佛教圣山。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和第九世班禅曲吉尼玛的故乡就在朗县。2018年,朗县实现生产总值7.41亿元,同比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7.72亿元,同比增长20.5%;财政收入达到7014万元,同比增长10%。招商引资达到5.51亿元,同比增长133.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33元,同比增长13.9%。现金收入达到10649元,同比增长10%。201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朗县退出贫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