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多乡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1960年,建拉多乡,属拉多区。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拉多区,将拉多乡、朗村乡合并组建拉多乡,直属朗县。同年8月,将原撤并方案中拟建的贝鲁乡中的原贝鲁、昌巴、杰3个乡划归拉多乡;将拉多乡中的小白露村(原朗村乡的1个村)划归子龙乡。面积602.4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拉多乡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2011年末,拉多乡10个村民委员会道路通达率100%,27个自然村道路通达率92.6%。乡主干道全长5.6千米,白坡章公路全长7.02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