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头镇,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地处龙口市南部,东与东江街道接壤,东南与下丁家镇为邻,南与招远市张星镇相邻,西与北马镇相连,北与新嘉街道毗邻,行政区域面积40.67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芦头镇户籍人口为27846人。清同治十年,分属芦山都南栾社、七夼社、北梧桐社;1984年3月,撤公社设芦头镇;1997年,先后将南张家、柳林村、北树口、南树口、王家庄、东韩家、西韩家7村划归东江镇。2019年,芦头镇有工业企业212个,其中规模以上2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