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设10亿元天使投资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时间: 2024-09-14 15:54:48 来源: 次浏览

       9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郑州市天使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设10亿元天使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水平,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总规模为10亿元

       《方案》明确,市天使基金是由市政府发起设立的非盈利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风险容忍”的原则,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引导各类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市天使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首期实缴规模3亿元,由市财政局根据投资进度向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资,市投资集团作为受托管理机构,鼓励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孵化器等参与设立子基金。采用有限公司制或合伙制组织形式设立。

       天使基金投资领域重点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服务业以及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运作模式采取直接股权投资和投资子基金相结合的投资方式。鼓励省市县(区)母基金与市天使基金联动。

       关于投资额度,《方案》明确,市天使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60%(含),子基金投资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市天使基金直接投资单个企业的单次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特别优秀的项目可提高至1000万元。对单个天使项目首次投资后,在项目后续轮次融资时最多追加投资次数不超过2次。原则上不控股所投项目(被动控股除外)。

投资限制有明确要求

       《方案》对投资限制提出明确要求: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以及国家和省、市政策限制类行业,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不得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市天使基金存续期为十五年。如需延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

       按照部门分工,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市天使基金设立方案,指导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市天使基金项目库和人才团队项目库。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本级政府授权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做好对市天使基金出资及相关工作,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做好市天使基金绩效考核与监督等工作。

       受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基金运营方案及配套实施运作制度,报市政府部门备案;负责选取市天使基金管理机构,并按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向市天使基金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负责建立健全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监督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基金业务,并对基金管理机构建立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机制,推动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化、专业化、高效化、透明化运作。

       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设立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市政府部门可委派观察员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等;基金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基金章程等,做好基金“募、投、管、退”全周期管理,负责基金日常投资运作;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遴选子基金,制定子基金遴选办法并报市科技局后执行。

       市天使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可通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回购和减资等方式退出,参与的子基金份额可通过份额转让、清算等方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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