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与优惠措施
时间: 2024-12-11 13:44:17 浏览次数: 次浏览
税收减免政策
1. 对象:企业
2. 内容: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企业可享受定额税收优惠。
3. 优惠标准: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4. 政策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 对象:用人单位、小微企业
2. 内容:
1.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给予补贴。
2.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保费用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 标准:根据单位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确定。
4.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1. 对象:小微企业
2. 内容:小微企业若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3. 政策标准:最高400万元,贷款期限2年。
4.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1. 对象:用人单位
2. 内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获得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及管理费用。
3. 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提高补贴。
4.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1. 对象:企业
2. 内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并为其缴纳足额社保费用的,可获得一次性扩岗补助。
3. 标准: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
4. 政策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这些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多重支持,帮助提升就业率、促进企业发展,并推动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