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已达222.13万户
时间: 2017-09-08 08:03:07 来源: 次浏览
9月7日,记者从市编办获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共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115.01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22.13万户,较改革前增长44.27%,企业月均新设立数量较2013年增长50.88%。
据悉,2013年以来,我市落实国务院取消事项330项,市政府取消事项271项、下放364项,市级行政审批由1153项减少至530项,提前完成精简审批1/3以上的目标,各区县审批事项精简率也达30%以上。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改革,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
根据相关要求,我市在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公布后,对涉及我市的事项坚决做到“应取尽取”。通过与市级行政审批清单比对、相关市级部门确认等方式,进行分类取消。
如社会关注较高的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我市对应取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如落实取消“国际科技展览会及其他重大国际科技活动审批”等事项,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增添动力。取消行政审批的同时,相应取消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加强信息共享,多管齐下,为群众办事减轻负担。
我市通过听取市场主体等方面意见,做到“应简尽简”。如,取消了含金量较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审批”“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审批项目。
今年,出台《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清单》,系统解决放权不配套问题,如,将企业项目施工许可、安全报监、工程验收等工作分别需要到市级、区县办理的统一下到区县,促进了政府就近服务和监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将生产经营、创业创新、社会事务等领域的31项审批协同下放到基层,促进更好服务。
同时,我市还在清理规范147项中介服务基础上,出台《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保留101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大限度缩减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提交的各类中介材料,规范审批中介服务行为。
在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方面,我市出台《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提速的通知》,细化梳理审批投资事项审批流程时限、要件、环节,对企业反映的32项办事环节予以简化,提出“串联改并联”“多规合一”“联合踏勘”等10余条措施,形成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审批通用流程图,将总时限从改革前的150个工作日左右,缩减到60个工作日(备案类)——75个工作日(核准类)。
同时,结合社会关注度高的房地产、工商业、交通、医疗教育等行业特点,在通用流程图总框架下,细化形成各行业企业投资项目“1 8”审批流程图体系,并分别在门户网站公开,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引导和服务,避免企业“办事无门”。
据统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共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115.01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22.13万户,较改革前增长44.27%,企业月均新设立数量较2013年增长50.88%。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17.5%,民间资本投资比重超过50%,每年实际利用外资在100亿美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