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山西出台八大举措
时间: 2017-11-14 07:28:19 浏览次数: 次浏览
为维护全省金融安全,全面构建良好金融生态,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前山西正处于经济逐步企稳回升、“滚石上坡”的关键时刻,山西金融系统总体运行稳健,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全国金融领域不良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券违约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外部冲击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政府债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风险点在山西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信用风险上升、部分法人机构风险累积、企业杠杆率高企引发流动性紧张、担保链风险集聚、新兴互联网金融风险、各类市场交易风险和突发金融案件风险等方面。为此,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通过八大举措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1 信用风险:
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
根据指导意见,山西将持续关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信贷风险,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监测,加大对集团客户及重点企业表内外、全口径风险的管控。
与此同时,将发挥好企业债权人委员会作用,按照“一企一策”方针,确定稳贷、增贷、减贷、重组方案,支持优质企业,帮扶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僵尸企业”。此外,还将鼓励银行业主动释放信用违约风险,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创新合作处置模式,重点加大煤炭、钢铁企业不良资产转让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重点扶持我省煤炭、钢铁等支柱性企业。并紧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积极防范新增不良贷款。
2 担保链风险:
将大力处置化解
由于此前山西曾陆续出现因企业资金断裂而引发连锁反应的情况,因此,山西将下大力气处置化解担保链风险。指导意见提出,将建立健全关联担保贷款监测台账并摸底。对于自身经营良好、有发展前景,但受突发事件影响出现暂时性资金紧张,且涉及债权银行较多、融资金额较大、风险波及范围较广的困难企业,可将存量贷款转化为银团贷款,增强银银、银企互信。对于受担保链源头企业风险影响,暂时资金紧张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备长期偿债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的担保企业,采取必要司法程序后,可在执行时效内申请法院延缓执行。对于受外部因素影响造成经营及还贷出现不确定性的企业,相关授信银行对其经营和还贷能力的判断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授信银行可采取新增授信置换其他银行授信,压缩授信银行数。
3 农村法人机构风险:
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
近年来,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相关业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规避监管等问题,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对于农村法人机构隐藏的风险,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则提出,制定不良贷款清收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多措并举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支持司法部门在公证、仲裁、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协助清收不良贷款。建立法人机构流动性互助机制,推动高风险机构改制化险。
此外,还将加强农村法人机构资金业务和票据业务监管,完善法人机构内控制度,清理整治借冒名贷款和大额超比例贷款,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用好存款保险机制。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政策支持,有效化解农村法人金融机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
加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
对于金融机构隐含的流动性风险,指导意见提出,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重点企业债券发行备案、监测、预警机制,实时关注发债企业的资金运营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进行动态监测预警。
同时,企业根据资金成本、期限,合理搭配各种融资方式,避免出现集中兑付、还贷引发的流动性紧张,商业银行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对于发展前景好、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简单抽贷、停贷、断贷,采取联合授信或银团贷款模式,通过分类支持、降息续贷、推动重组、压缩退出等措施,避免企业出现极端流动性问题。
另外,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动态调整、常备借贷便利、再贴现、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提高中小金融机构、涉农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
5 非法集资风险:
强化行业监管及风险排查
由于非法集资近年来风险频发,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也成为山西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行业监管和风险排查,对存量非法集资建立台账,加快全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坚持打早打小。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侦查,快侦、快破、快诉已发案件,及时处理新发案件,注意挖掘隐案,减少案件存量,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另外,要强化信访维稳,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依规正确维权,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此外,深入开展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持续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6 互联网金融风险:
提高互金企业准入门槛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市场因其混乱而广受诟病,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管理,进行牌照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制定全省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管理细则,严控进入资金的种类和数量。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落实各市县的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跨区协作,构建以大数据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覆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全产业链。针对互联网金融不同风险领域,分类开展整治。此外,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发挥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通过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运行。
7 金融市场风险:
妥善处置维护市场稳定
对于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广泛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类金融市场而言,风险防范尤为重要。指导意见提出,要密切关注和妥善应对上市公司退市、公司债违约等各类风险,全面排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私募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同时,严密监测保险市场可能出现的集中退保、非正常给付、群访群诉等风险,查处违规违法套取保费的问题,治理保险市场乱象,着力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问题,建立健全保险消费纠纷诉调对接、仲调对接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另外,加强银信、银证、银担等跨领域交叉业务监管,加强对表内外各类资管计划、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等业务的规范,避免形成资金池及嵌套投资,防止关联性、跨行业、跨市场风险的交叉感染。
此外,加强各类交易场所的审批,重点加强交易场所新增交易品种、变更交易模式和主要股东的管理,重点处理商品类交易场所涉嫌非法期货交易、邮币卡类交易场所集中竞价投机炒作、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违反政策规定、通过会员代理商等机构诱导大量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交易场所利用“微盘”交易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
8 突发金融事件:
建立全面风险预警体系
对于各类可能的突发金融事件,指导意见提出,将建立健全全省统一、分级监测的风险预警体系。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定量、定性数据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对本系统及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汇总苗头性问题。各市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定期汇总上报,及时化解处置,力争将金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同时,各级政府要对各类金融突发事件的总体风险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针对不同成因、不同风险程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加快突发金融事件的处置进度,力争将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此外,指导意见也提出,将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等方面,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