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贵州大号可叫“中国”
时间: 2015-01-08 18:05:45 来源: 次浏览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将从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等多个方面,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省工商在出台的《意见》中提出,将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受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变更申请,帮助、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无行政区划的名称,对住所设在贵州,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的企业,依企业申请,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引导、宣传、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贵州省工商局登记注册。
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允许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研发总部”等字样;我省境内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广告媒介使用权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广告项目审批,增加以媒介相适应的广告经营范围,并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申请审批时间从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内办结。
《意见》表示,将积极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尽快开通使用“中国”字样和不含行政区划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变更登记等网上申报通道,只要是申请使用“中国”字样和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外商投资企业,会指定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帮助、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申报。
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尤其是对符合微型企业“3个15万元”、重点扶持行业的转型企业,将开通“绿色通道”,按照“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的工作原则,由专门窗口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