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网
收藏
|
招商热线:400-107-6681
首页
企业落户
园区动态
招商政策
行业资讯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商政策
《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45号
时间: 2017-07-03 08:14:00 来源:
次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有利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拓展扩大就业空间,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充分发挥分享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我们研究编制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一篇:
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项资金相关工作通知
下一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l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