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改造

时间: 2017-09-05 10:08:00 来源: 次浏览

(一)非科技型企业
 
1、政策扶持:完成股份制改造,市财政补助20万元,区财政补助20万元。
 
2、申请条件:企业挂牌时存续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如注册资本大于500万元,则需全部实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科技型企业
 
1、政策扶持:按照所花费费用的2倍进行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申请条件:企业挂牌时存续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如注册资本大于500万元,则需全部实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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