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资金支持

时间: 2017-09-05 10:07:00 来源: 次浏览

(一)重组上市
 
1、政策扶持:市财政补助500万元,区财政补助500万元。
 
2、申请条件:申请政策扶持企业为重组我区上市公司或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区的本地重组企业。
 
(二)国内主板和境外上市
 
1、报会
 
(1)政策扶持:市财政补助200万元,区财政补助200万元,合计400万元。
 
(2)申请条件: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和境外证券交易所管理机构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企业。
 
2、境内上市
 
(1)政策扶持:市财政补助300万元,区财政补助500万元,合计1000万元。
 
(2)申请条件: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
 
3、境外上市
 
(1)政策扶持:市财政补助300万元,区财政补助500万元,合计1000万元。
 
(2)申请条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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