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企业资金支持

时间: 2017-09-05 10:07:00 来源: 次浏览

(一)在天津股权交易所A板主板、A板成长板、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成长板完成挂牌的企业
 
1、政策扶持:市财政补助100万元,区财政补助100万元,合计200万元。
 
2、申请条件:企业挂牌时存续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如注册资本大于500万元,则需全部实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挂牌的企业
 
1、政策扶持:市财政补助100万元,区财政补助100万元,合计200万元。
 
2、申请条件:完成新三板挂牌的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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