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扶持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业者为毕业前2年毕业后5年,下同)且招用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在本单位任职的,分别给予创业者及在职高校毕业生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租赁办公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800元/月,补助期2年。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为期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担保贷款,亦可同时享受中央及天津市的贴息政策(全额贴息)。
(二)申请条件
自主创业者为本市高校毕业生、担任企业法人并且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且为申请扶持政策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企业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为申请扶持政策的员工正常缴纳保险且持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
3、高校毕业生为本区户籍,且在公司占股30%及以上的,在自主创业初期即可申请担保贷款;若高校毕业生为非本区户籍,除满足在公司占股不低于30%、经营期限不低于3年之外,还必须登记为本区户籍或拥有本区房产所有权之后,才可申请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