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招商简介(最新)

时间: 2023-07-12 08:36:21 来源: 次浏览

一、招商引资电话:400-107-6681

1.社会化招商引荐奖励【引荐内资项目奖励】引荐投资亿元以上内资项目以形成实际投入额的0.6%最高奖励500万元。【引荐外资项目奖励】引荐实际到账5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7—1%最高奖励2000万元。【引荐产业配套企业奖】引荐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投产运营达效后,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6% 奖励。【引荐总部经济项目奖励】总部经济项目按当年地方税收留成的5%一次性奖励。                                                                             

2.重大外资项目引进扶持【外资落户奖】对年实际到账低于2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以上的新项目,分别按其实际到账的1%、2%予以奖励,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年实际到账2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1000万美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账的3%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3.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开办补助奖】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4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提升能级奖】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100强、山东100强的,最高奖励100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总部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上下游配套项目奖】对总部企业投资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2%予以奖励。4.军民融合和海洋经济项目扶持【项目落户奖】按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的0.2%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二、招才引智【生活补贴奖】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及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生活补贴。【安家费、津贴奖】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人才津贴。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资金扶持奖】柔性引进的顶尖、领军人才按照其上年度在我市纳税的劳动报酬的30%给予3年资助。【引进项目扶持奖】顶尖人才新引进的项目,分类给予200万元-1亿元的扶持资金。【人才创新创业奖】经评审分为A类、B类创新创业项目,根据股权投资数额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扶持资金。【人才住房保障】为顶尖、领军人才3年内分别免租2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顶尖、领军人才各给予最高120万元、60万元购房补贴;本科、硕士生、博士生、紧缺专业博士生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住房补贴。【人才办公场所扶持】为顶尖、领军人才分别提供最高1000平方米、300平方米为期五年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对其自用部分面积按照顶尖、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600元的一次性补贴。【人才引进引荐奖励】海内外群团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顶尖人才奖励30万元,引进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领军人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奖励45万元,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领军人才团队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7.5万元。【自主育才奖励】对培育出顶尖、领军人才的单位,按照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每培育1人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产业升级1.支持存量企业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收入奖】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规模企业奖】首次纳统且在库两年的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和批发零售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20万元。【销售收入奖】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且已纳统的批发零售业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其他年销售额过亿元且已纳统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营业收入奖】对年营业额首次超过500万元且已纳统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资质升级奖】当年完成资质升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2.扶持园区平台建设【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国家、省、青岛市级认定的小企业产业园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创建青岛市级公共服务平台,每个奖励10万元。【科技孵化扶持】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孵化器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众创空间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10万元。3.推动服务业创新融合【创新中心奖】对省新认定的服务业创新中心,奖补50万元。【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 承担国家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最高奖补1000万元。 4.支持会展业发展【会展机构落户奖】会展机构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年度内在我市举办经认可的会展活动,给予10万元补贴;新建 2万平方米以上会议中心或5万平方米以上场馆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展位补贴奖】举办且参展9平方米以上展位达到100个的展览活动,按照国际性、国家级、省级,分别补贴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会议补贴奖】举办会期不少于1天、住宿2夜以上的会议,按照国内会议200人以上、国际会议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参会的标准补贴,国内会议、国际会议每间每天分别补助300元、400元,最高补贴60万元。5.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电商平台落户奖】在我市注册的国内前10强B2B综合交易和服务类平台企业、B2C网络零售平台企业,每个奖励100万元。【电商园区规模奖】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达到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10000 平方米,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线上销售奖】在我市注册且纳统的企业,全年线上销售当地产品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1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 6.加快外贸转型升级       【机电产品企业出口奖】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每年按照每增量5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的标准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服务外包企业出口奖】服务出口和离岸外包执行额500万美元或在岸外包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年按照每增量5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的标准最高奖励100万元。【跨境零售企业出口奖】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奖励10万元,每年按照每增量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的标准最高奖励50万元。【外贸平台落户奖】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新认定的“海外仓”,每个奖励50万元。【自主品牌企业奖】对首次获得“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的,按照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境外展会奖】对上级支持参加境外展会企业的摊位费,在上级补贴基础上,差额部分由我市补齐。对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的企业展位费,按照每届每个展位1万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参与国外反倾销奖】对企业参与国外反倾销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给予50%补贴。7.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创意园区奖】获评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文旅企业奖】获得国际、国家知名品牌的文化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文旅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影视企业奖】对影视企业按照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度最高奖励扶持50万元。在央视首播电视剧每集奖励4万元,电影每部奖励10-30万元,动画片奖励3万元;在省级电视台首播电视剧每集奖励2万元,电影每部奖励10万元,动画片每集奖励2万元;票房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影视作品一次性奖励50万元。【旅游景区奖】获评5A级、4A级、3A级景区,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旅游企业奖】赴我市“一日游”游客累计达1万人次以上,每人奖励5元;“二日游”游客累计达5000人次以上,每人奖励10元。省级5A、4A、3A级旅行社,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星级酒店奖】新建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饭店,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金鼎级和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新增经营间数50间以上的经济型酒店,一次性奖励20万元;达到10户以上乡村民宿,给予运营团队15万元奖励,每增加1户,奖励1万元;省旅游示范点、精品采摘园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省工业旅游示范点奖励5万元。【酒吧经营奖】入驻酒吧一条街内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3年免房租;对经营业户装修费给予50%最高10万元补贴。8.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园区提升奖】获评省级以上军民融合特色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军民融合平台奖】青岛市级以上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奖励10万元。【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奖】纳入国家、省级、青岛市级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的企业,分别补助50万、30万、10万元。【军工资质奖】取得军工资质的军民融合企业,奖励20万元。【军工科研奖】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2%最高给予 100万元补助。列入青岛市级以上军民融合技术,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9.扶持海洋经济发展【营业收入奖】新增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涉海企业奖励20万元。

四、创新创业 1.企业技术研发升级奖励【技术装备奖】通过省级认定的首台技术装备奖励20万元。【技术改造奖】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上级补助额的2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研发平台奖】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研发平台及科研工作站,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隐形冠军奖】青岛市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各奖励2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奖】对当年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在孵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山东省、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技术转移服务奖】国家、省、青岛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成果的最高奖励10万元。2.智能化信息化融合奖励【互联网融合奖】对具有“互联网+”融合特征的项目,按投资额的 5%最高奖补50万元;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自动化生产线,每个分别奖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两化”融合项目,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每个分别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智能制造试点项目奖】国家、省、青岛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数字经济产业企业奖】培育、引进重点领域数字经济产业企业,按青岛市级、省级、国家级奖励额的25%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工业机器人奖】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产品的企业,按照上级奖励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品牌质量建设扶持【专利品牌奖】获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发明专利奖】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2000元;有效发明专利维持满5年、10年、15年分别给予1000元、4000元、8000元资助。【商标奖】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青岛市著名商标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国家地理标志奖】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个奖励20万元;新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每件奖励5万元。【质量奖】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行业标准奖】对主导或主持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参与制订上述标准的,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标准化试点项目奖】承担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得4A、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五、加大金融支持1.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企业股份制改造奖】规模以上企业股份制改革完成后,每户补助20万元。【企业挂牌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给予120万元补助。挂牌后实现直接股权融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3‰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企业上市奖】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境外股票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的,奖励800万元;实现“买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奖励800万元。【上市企业再融资奖】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额80%投向我市的,按照再融资额的2‰最高100万元补助。 2.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融资担保奖】单笔融资担保额1000万元以下的业务,按照上级补助额的50%补助。【担保业务奖】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每年按不超过新增担保额1.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风投机构奖】对首次投资“千帆计划企业”的风投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融资性担保业务奖】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担保业务,按照1‰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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