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招商引资推介(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07-16 10:30:29 来源: 次浏览
青岛市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提升楼宇经济发展质效,加速集聚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四新”经济、都市工业等实体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振兴发展实体经济,紧扣楼宇新建、改造、运营、服务、机制五大环节,实施提升新建楼宇开发品质、推动存量楼宇改造提质等十大行动,全过程提高楼宇经济功能品质和产出效益,打造一批纵向布局、垂直集聚的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工业楼宇,使楼宇经济成为提升城市实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增产业空间、丰富产业形态的重要抓手和强力支撑,构建区域集中、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功能集成的新型楼宇经济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聚焦楼宇经济质效提升,到2025年,新建一批高品质高标准品牌楼宇,提升一批产权分散业态散乱存量楼宇,打造一批亿元以上高产出楼宇,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都市工业高度集聚特色楼宇,引进培育一批招商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专业楼宇运营主体,推动全市楼宇经济质效整体跃升,把青岛打造成为北方地区重要的楼宇经济高地。
经济贡献提升。聚焦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培育壮大一批亿元楼宇,打造全市税源高地。到2025年,争取税收过亿元楼宇达到130座、十亿元楼宇达到15座、二十亿元楼宇达到5座。
产业集聚明显。聚焦现代服务业及都市工业等实体经济,打造一批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高度集聚的特色楼宇,更新改造一批承载都市工业的工业楼宇。到2025年,争取各类专业特色楼宇达到130座。
资源配置高效。提升楼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空间、人才、资金、数据等资源要素在楼宇内耦合,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激发老旧低效楼宇内生活力。到2025年,城区楼宇利用率不低于80%。
服务集成优化。鼓励楼宇运营主体围绕产业升级和产业孵化需求,打造具有政务服务、技术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楼宇综合服务水平。到2025年,建设各类公共服务平台40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规划新建品质楼宇
1.提升新建楼宇开发品质。引导各区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产业规划,为增量楼宇提供或预留新兴产业用地(M0)、科研用地。引进知名产业地产开发企业在青独立或联合建设商务科研楼宇、工业楼宇,并主导后续运营。强化新建楼宇智能化绿色化设计要求,打造覆盖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全流程综合性的楼宇建设标准体系。加快十大重点低效片区和历史城区更新建设,新建一批现代服务业专业特色楼宇、智能化绿色化都市工业楼宇,打造若干总部经济产业园区、上市企业产业园区、特色专业服务业集聚区。加强新建楼宇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以产业运营商为核心的用地配置和开发建设机制。科学设定销售单元,控制散售型物业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更新改造存量楼宇
2.推动存量楼宇改造提质。开展存量楼宇提质升级行动,每年实施一批老旧楼宇改造项目,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支持推动楼宇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改造升级。支持多方资本参与,共同实施存量楼宇改造试点,探索产权收购、长期整租等楼宇转型升级新路径。支持老旧楼宇增加消防楼梯、电梯等设施,允许建筑功能混合、用途兼容,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地下空间进行复合利用。推广存量楼宇数字运营模式,对楼宇进行集中监管、能源管理、运维管理,推动楼宇向系统高度集成发展。鼓励存量楼宇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推荐符合条件的楼宇申报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整体统一运营力度。推动楼宇整体持有并统一运营,或整体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营,实施整体集中管理。支持第三方运营主体整合购买或整合租赁楼宇,开展统一运营,推荐导入优质项目。争取国家首批商业地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通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等金融创新工具,推动楼宇资产证券化,提升楼宇自持自营比例。加大力度招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楼宇运营主体在青落户,提升楼宇专业化运营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运营提升楼宇质效
4.聚焦主导产业精准招商。建立政府与楼宇产权主体、运营主体联合招商机制,构建楼宇招商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入驻企业在全市楼宇统筹布局。推动“工业上楼”,围绕集成电路、虚拟现实等十大新兴产业,大力招引一批总部型、创新型、技术型都市工业企业,积极引进培育制造业龙头链主、核心配套、新锐等企业。围绕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等七大现代服务产业,对楼宇内引进和培育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两业融合”试点企业,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境外投资者实施利润再投资,鼓励在楼宇内新设或运营外资企业总部和功能性总部。招引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地方商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代表机构等,委托其组织开展第三方招商、产业链招商。鼓励运营主体引进总部企业、重大经济贡献法人企业入驻楼宇,引导其扩大在青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专业特色品牌楼宇。严格按照楼宇产业定位,开展楼宇规划、产业业态监管。加强业态混、杂、散、乱楼宇规范治理,指导楼宇运营主体把关引进项目产业方向,支持小型业主联合招商,鼓励楼宇运营主体开展“腾笼换鸟”“二次招商”,打造符合产业方向的“一楼宇一特色”专业特色楼宇。支持各区联合行业商协会牵头会员企业、单位,建设一批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专业特色楼宇。支持专业特色楼宇创建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荐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楼宇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楼宇经济规模发展。加强人才、金融、知识产权等要素保障,着力打造年度税收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楼宇,培育一批高产出、贡献大、规模型楼宇。鼓励楼宇内平台企业、总部企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发挥优势,集聚行业上下游、左右岸相关生态企业,做大营收规模和产出规模。创新实施“特色街区+楼宇”“专业市场+楼宇”“产业园区+楼宇”等模式,打造多维集成城市特色楼宇社区,推动楼宇经济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精准配套服务楼宇
7.提升楼宇综合服务水平。配套餐饮、娱乐休闲、共享经济消费等刚性需求,营造楼宇生活应用场景。引导楼宇运营主体向楼宇招商、集中采购、咨询培训、投融资等现代商事服务转变,推动楼宇企业资源合作、交流学习。举办楼宇经济全国性会议、博览会、讲坛、沙龙等品牌活动,加强与国际相关专业服务行业协会沟通交流,搭建专业服务网络化平台。实施政务服务进楼宇工程,在具备条件的重点楼宇灵活设立“政务+金融(商业综合体)”合作服务网点。建设楼宇经济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成楼宇经济数字地图。开展绿色生态楼宇建设工程,建立空气、水、照明、供热、制冷等国际商业办公人居评价指标,鼓励参评国际绿色认证,打造品质化楼宇绿色生态空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楼宇党建文化塑造。开展党建进楼宇工程,推动楼宇党组织建设,依托楼宇运营主体、入驻龙头骨干企业党组织,打造楼宇党建共同体,扩大楼宇党建工作覆盖面。深化先锋阵地群建设,指导楼宇企业成立“党建联盟”,开展互学互访、共学共建等活动,培育党建引领楼宇运营服务示范点。塑造新型楼宇文化,打造大堂商业、空中花园、休息空间,配套咖啡馆、休闲吧等商业业态,以及共享书屋、文化图书角等生活服务业态,策划沙龙讲座、音乐欣赏会等个性化文化活动,提升楼宇文化氛围。支持入驻楼宇企业引进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支持申报省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市级行业拔尖人才等,并按照相关人才政策给予奖励。(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楼宇工作机制
9.优化楼宇经济推进机制。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楼宇经济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楼宇经济发展。各区采取专门设立、加挂机构、合署办公等形式,明确楼宇经济主管责任,统筹楼宇经济职能。依法依规成立楼宇经济研究会、行业商协会,支持举办楼宇经济投资推介、招商、观摩等活动。推动企业与各区结对,滚动推动改造一批老旧楼宇、提升一批品质楼宇、打造一批特色楼宇。(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楼宇综合评价监测。加强楼宇经济动态监测,建立入驻企业品质、产业集聚水平、综合贡献度等评价体系,对各区楼宇经济进行综合评价。发挥行业商协会社会管理作用,加强行业自治自律,发布全市楼宇经济发展年度报告。制定市级楼宇等级评定标准,在全市培育认定一批星级楼宇。(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楼宇经济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任务目标,统筹推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更新改造楼宇、亿元楼宇、专业特色楼宇、规划在建楼宇4张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间表、路线图,加强日常调度和跟踪督导。
(二)强化服务保障。搭建政府部门与楼宇产权主体、运营主体、物业服务企业、中介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等沟通交流平台。统筹用好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市级奖励政策,进一步优化楼宇经济措施。对参与楼宇经济建设的社会资本和公众做好跟踪服务,形成协同推进合力。
(三)强化宣传推介。运用市场化、专业化方式,加强与媒体、中介、平台等机构互动,及时发布楼宇招商、合作信息。总结楼宇经济发展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新模式、新路径,打造楼宇经济“青岛品牌”。
招商引资热线:400-107-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