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招商引资政策解读(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07-19 12:54:29 来源: 次浏览
招商引资是地区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优惠政策就是“指挥棒”。广陵区历年来一直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陆续出台了相关鼓励扶持政策,各牵头部门每年都会根据经济形势发展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有效促进了我区招商引资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为强化招商引资政策保障,优化政策环境,提升招商引资服务水平和能力,我局于2022年1月梳排了近5年广陵区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文件共11份,并作相关调研。为确保优惠政策的实效性,推动各政策文件牵头部门对我区的产业定位、企业需求、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并对现有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我局联合区发改委修订了《广陵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为便于各投资主体全面清晰地掌握广陵区出台的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经过近5个月的起草修订、多轮多部门研讨论证,2022年5月,区政府办牵头整合各类政策文件,形成了先进制造业、服务业、上市挂牌、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等方面五合一的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并公开印发《广陵区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广陵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广陵区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广陵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广陵区关于推进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等五项政策的通知(扬广府发〔2022〕36号)。该政策文件全面考虑了我区主导产业类别、企业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等多个维度,内容涵盖了项目用地、固定资产投资、人才引进、企业技改、企业上市、平台建设、品牌创建、产出贡献等方面,既有新引进项目,也有老企业技改,还有盘活存量,扶持方式有奖励也有补贴。为确保扶持政策的连贯性和延续性,文件明确该政策文件的有效期截止到“十四五”末。
同时,为了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能,我局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对各级公开、公布的扶持政策进行了梳理,摘录政策要点并编印《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汇编》,积极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单位向上申报,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奖补,全面发挥服务企业职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我区目前工业用地供地的主要依据是在《扬广府发(2014)140号广陵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实施办法》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8年113号)》《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扬府发2018年225号)》的基础上,结合省厅近年来陆续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来执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2号)》中对供地政策和要求进行了及时微调,实行差别化供地,可以根据土地出让年期等影响因子进行价格修正。例如,您提出的工业用地地价不具备优势方面,根据现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对于列入重大项目且供地年限不按50年供地的项目,可按照辖区土地出让最低价供地,其中广陵经济开发区的最低保护价为22.4万元/亩。同时全面推行土地弹性出让的要求,对未列入重大项目名录的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都要执行缩短出让年期的弹性出让,对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出让年期进行系数调整,切实为企业减负。
招商引资电话:400-107-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