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巨野县招商简介(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08-31 09:47:54 浏览次数: 次浏览

      1:凡来开发区经商办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产业政策,在不影响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均可自主选择投资地点、投资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对来投资新办各类企业、基础设施项目及农业高科技园区的投资者,只要政策许可,一切优惠条件、一切外地利用的优惠政策都可参照执行。

      2:凡新建固定资产达3000万元(或3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被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两类企业",根据其用地计划,实行零地价转让。新建项目用地可实行出让、租赁、入股方式获得。以出让方式用地的,出让金按评估地价优惠80%;以租赁方式用地的,免收3年土地租金,以入股方式用地的,前三年合作方不参与分红。投资兴办生态农业和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养殖业的,按当地农民承包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政府依法确权登记,使用30年。
       3: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1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经营型,加工出口型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前三年按上缴全部税金留成部分的80%,后三年50%扶持给企业。投资者用获得的利润再投资的,其投入部分除享受第一款之外的优惠外,3年内按新增投资额部分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扶持给企业。
       4:开发区属无费区,税外无费。生产经营项目县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投资兴办的流通、服务、问题、教育、市场建设项目,行政项收费按最低标准3年内减半收取。
招商热线:400-107-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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