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提升项目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白银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工作方案要求,以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为抓手,创新企业投资项目服务机制,全面推进项目代办工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大力培育白银十大生态产业,加快推进“两区四基地”建设,构建白银布局结构优、规模体量大、延伸配套好、支撑带动强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中央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为统领,以“规范利企、廉洁高效”为导向,建立市、县区(园区)两级代办服务体系和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代办服务机制,打造一支以党建为引领的代办服务队伍,建立“一对一”代办服务制,做到“一切为项目让路,一切为企业服务”,打造全覆盖、全链条“管家式”“保姆式”双核驱动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切实营造便利优惠的营商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委托、免费代办。凡符合代办范围的投资建设项目,企业可自愿委托各级代办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代办服务,并签订委托代办协议,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二)上下联动、灵活定制。代办服务采用分级代办的服务方式,各级政府管理范围内的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纳入本级代办中心的承办范围,各级代办中心实行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分环节、分阶段或全程代办服务,合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三)依法合规、便捷高效。代办服务应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合理规划审批办理路径,积极对接相关投资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代办服务。
四、工作任务
(一)服务范围
市级代办中心负责为本级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及企业(社会)投资项目无偿提供项目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各类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全部周期。服务项目从签约、立项到经营生产的“全生命周期”,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2.按需精准定制。按项目需要提供精准耐心的业务咨询、指导及协调、代办服务,量身定制精确的办事流程图及审批流程图。
3.协调快速联办。代办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协调会”、“联审会”或“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本级无法处理解决的问题,提请上级部门会商解决。
4.定期跟踪回访。定期回访项目,协调办理项目单位其它合理合法的新需求。
(三)服务流程
1.提前介入。市经合局及各园区等招商部门要与代办中心及时沟通联系,代办中心及时获取项目签约信息,主动与企业对接推广项目代办服务模式,收集代办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并指导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委托代办。企业向代办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需要代办的事项,符合代办条件的,双方签订协议进行登记备案,代办中心确定专门代办员“一对一”为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开展批前辅导,制定专属审批事项清单。
3.分类代办。代办中心将集中受理的申报材料及时转交各审批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对特殊项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实行重点服务,协调绿色通道。审批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核,对需要补齐补正的审批部门应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涉及多个事项同时申报的,代办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和联审会等套餐式审批服务,指导投资者有序申报,节约申报办理时间;围绕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不同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代办中心对企业一次性告知,指导其同步准备申报资料,协调开展容缺受理、多评合一、多图联审、模拟审批、联合验收等快捷服务。
4.委托终止或办结。因项目与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相冲突,不具备办结条件或投资者主动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的,及时终止委托。项目代办完成后,经项目单位确认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归档保存,并将涉及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时交还企业。
5.服务评价。项目代办工作结束后,项目投资者填写代办办结评价表,按照“一项目一评价”的原则对代办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和廉洁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完善提升代办服务工作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单位入驻政务大厅窗口首席代表为成员的项目代办队伍,下设房建农村农业项目、一般工业项目、水利交通商贸物流项目专业小分队。为代办服务工作提供各项保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征求群众、企业意见,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问题。
(二)建立健全机制。构建“三全”代办服务机制,即推行市县上下全贯通、部门联动全方位、园区拓展全融合的“三全”代办帮办工作制度,做到“一切为项目让路,一切为企业服务”,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项目审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备案。
(三)加强教育培训。相关部门单位要选派业务骨干,实时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资料标准规范、办理流程指导培训,使代办服务人员熟练掌握事项所需资料、要件要求、办事流程、法律依据等。市代办中心对代办人员定期进行形象礼仪及业务培训,强化知识储备,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到严谨规范、服务热情、态度温和。
(四)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群众广泛了解接受代办工作,营造清政亲商、廉洁便捷的营商环境。加大对代办工作开展、典型经验、服务成效的宣传,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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