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政策(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11-28 09:34:46 来源: 次浏览
贵港市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近年来,我市服务业保持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逐步提高,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突出“创新、融合、集聚、开放、特色、品牌”发展,着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促进消费扩大升级,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扩量提质。
(二)工作目标。
──发展提速。到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以上,占GDP比重达到50%以上。
──贡献加大。到2023年,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
──集聚提升。到2023年,力争实现2—3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纳入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推动贵港储运贸易物流园提档升级,入驻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达到200家,总营业收入超20亿元。
──企业壮大。到2023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超过50家、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超过150家、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超过30家,在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别达到160家、550家、80家。
二、推动重点行业提质增效
(一)交通运输业。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建设物流通道和物流枢纽,提升运输能力和物流发展质量效率。到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多式联运、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达到17家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进一步降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体系。提升多式联运质量和效率,引入国内知名大型承运企业,推动船代、货代企业在我市集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围绕延伸多式联运服务链条,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企业联盟。
提升客货运服务水平。提升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服务水平,鼓励重点枢纽配建游客集散中心,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景区景点功能的复合衔接,推动旅客运输零距离换乘,实现客运联程便捷顺畅。构建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货运网络,持续推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公转铁”“公转水”,加快“智慧港口”“智慧高速”、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货物运输便利化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批零住餐业。大力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着力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促进农贸市场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引导本地大型商超发挥本地仓的传统优势,通过入驻第三方平台、开通自营APP和微信小程序发展线上“到家”业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构建差异化、特色化、便利化的现代商贸体系。到2023年,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左右,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数量达到3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5%左右,重点打造3家优秀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推动批发业升级壮大。推动纺织服装、木材加工等优势资源产业发展“线上+线下”贸易实体,打造“资源+产品+市场”发展模式。多措并举推动大型工业、建筑业企业将原材料采购、仓储、运输、产品营销等业务分离发展。加大成品油流通企业培育入库力度,促进行业规范管理。
推动商品专业市场转型。推动传统商品专业市场“互联网+”转型升级,加快建设贵港义乌中国小商品智慧新商业产业园专业市场,形成若干个空间布局合理、信息化程度领先的现代商品专业市场集群。
推动零售模式创新。发挥品牌优势,围绕线上商城、线下业态、冷链物流等领域共同推动零售模式的创新,推动我市华隆超市、步步高超市等大型商超与美团等电商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推动住宿餐饮业提档升级。支持餐饮企业智慧化转型,实现线下服务、线上交易、移动支付。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推广实施餐饮业行业标准,引领我市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照星级酒店标准,鼓励、引导现有酒店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服务质量。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金融业。围绕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战略,加快构建高效安全、绿色普惠、开放创新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到2023年,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6.5%左右,直接融资累计实现50亿元,力争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到200亿元。
打造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信用评估体系,推动信贷投放提质增量。依托贵港市融资服务中心,结合“金融服务促进月”活动,针对服务业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加大服务业企业金融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促成金企合作。持续“桂惠贷”贴息贷款申报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信贷投放力度,合理提升首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占比,引导银行机构对符合“桂惠贷”政策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优惠利率贷款支持,积极创新“桂惠贷”满足服务业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做好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普惠金融服务点,完善农村电商支付体系。
加快推进金融开放。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合作,支持和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与东盟金融机构以互设机构、股权合作、债权合作等方式共同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到我市开设市级以上分支机构。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贵港银保监分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房地产业。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到2023 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住房公积金业务基本实现“跨省通办”,规模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达到5家 以上。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全面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改变存量房网签模式,推进存量房网签终端连接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工作;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出台棚户区安置激励政策,加强项目融资等措施,切实解决项目工期滞后、项目资金缺口大,以及港北区、港南区供需矛盾突出等难题,有效增加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严格按照《贵港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逐步完善全市既有保障性住房小区基础设施,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积极推进西江悦府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力争3年内基本满足当前经适房保障对象、公租房保障家庭、高层次和创新创业人才的住房需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提升物业、中介等服务水平。按照《贵港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贵港市老旧小区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物业小区的管理,提升物业小区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贵港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办法,对小区展开等级评定,实现物业服务的标准化;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体系,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制度,明确相关行业服务标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商务服务业。强化商务服务业在引导生产、促成消费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到2023年,规模以上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到30家。
发展专业服务。积极发展法律服务业,多措并举支持法律服务机构来贵港开设分支机构,落实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公证、律师见证和仲裁等业务。积极发展广告、咨询评估、会计审计、信用中介等专业服务,提高专业化水平。支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及认定,健全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加强拍卖等商务服务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国际国内领先企业、知名品牌和优质项目,强化招商引资,分行业、分区域强化精准对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提供商务服务,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服务机构。
打造本地品牌。加大对本土商务服务企业的支持和规范化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各类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自律管理,促进商务服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人才汇集、实力雄厚、知名度较高的本土商务服务品牌。
〔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文化旅游业。围绕文旅振兴战略,推进文旅与健康、新型城镇化、工业、农业、体育、教育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大藤峡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北帝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到2023年,力争全市新增国家4A级旅游景区3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至少1家、四星级(含)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和乡村旅游重点村至少3家。
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培育西江生态旅游带(核心区)贵港市大健康文旅产业集群,联合柳州、梧州、玉林、贺州、来宾等地成立西江生态旅游带合作联盟,以大藤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贵糖文创产业园、中国东盟体育搏击中心、广西(贵港)游船游艇制造产业基地、覃塘区汽车新技术创新研创园等标志性文旅项目推动产业集群优化布局、组团发展。重点支持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覃塘区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港南区成功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
健全融合发展体系。开发以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文化体验为主的红色研学旅游,打造以文化遗产研习为主的文化研学旅游,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建设10家以上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建设和完善贵港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链接广西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全面实现“一键游广西”。
构建高品质服务体系。推进实施旅游交通畅达工程、“厕所革命”提质工程、集散中心升级工程。打造“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加快引进和建设一批国际品牌酒店、大型文化旅游企业。到2023年,力争全市新增五星级饭店(国际高端品牌酒店)3家以上,各县(市、区)每年集中培育旅游民宿示范点2个以上、精品示范户3个以上。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养老托育服务业。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产业模式创新,促进我市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到2023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45%以上,创建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2个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30%,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全市建成4个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成5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5个以上,30%以上的公办幼儿园实现托幼一体化。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行动,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切实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小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开展养老机构示范达标工程,打造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加快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
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一批养老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养老产业龙头企业,引导高端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养老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旅居养老、森林康养、健康旅游等新业态。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行动,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养老新产品。
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新建配套幼儿园时,落实托班的建设要求,满足举办托班的用房需求。优先支持开设托班的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申报各级财政补贴资金,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托班资源。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非营利性托班,重点解决2—3岁婴幼儿的入托需求。推动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妇联的优势和作用,提供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干预。
〔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妇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信息服务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3年,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新增1—2家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上规入统。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至少1个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
加快发展“互联网+服务业”,深化发展各领域互联网平台,提高创新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本地化的数字生活开放平台,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就医就学就业,办事办证等”数字生活主要场景,构建全场景服务连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在商贸、教育、出行、健康、文旅、政务服务等领域培育打造一批数字化水平领先、便民惠民利民、具有引领效应的区域行业标杆。围绕生产、采购、运输、仓储、批发、零售、配送各个环节,健全数字生活新服务业供应链,加快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平台基础设施、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金融服务及人才支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九)家政服务业。促进家政行业健康发展,重点引导广西好阿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家政企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动员企业家政服务人员持电子居家上门服务证上岗。推动家政诚信体系平台上线,加快家政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录入。鼓励家政企业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家政服务职业化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全市家政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妇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人力资源服务业。围绕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支撑。到2023年,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5家。
培育人力资源龙头企业。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库,积极创建本土人力资源服务知名品牌。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升级。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引导现有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向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附加值人力资源服务重点领域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合作,加强服务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应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依托已形成的产业发展优势,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效益,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推进贵港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增强产业关联性,促进产业融合,形成布局合理、投资主体多元、有利于企业良性竞争的产业发展格局。通过实施减免租金、贷款贴息、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进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在财政、金融、土地、税费、人力社保及服务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一)科技服务业。围绕实施科技强桂行动,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到2023年,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家。
拓展重点领域。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等科技服务业,提高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建设科技平台。壮大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培养、引进技术经理人队伍,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渠道,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健全线上线下成果转化交易市场。积极引导国内外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和机构到贵港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贵港市产业发展现状及检验检测体系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技术保障能力,为区域企业提供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一站式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扩大标准覆盖面;指导、动员龙头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创建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
〔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二)邮政电信业。围绕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推动邮政电信业提质扩量升级,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到2023年,邮政业务总量年均增长20%以上、电信业务总量年均增长17%以上。
健全邮政快递服务网络。优化邮政快递、电商物流网络节点布局,统筹规划贵港快递物流基地、分拨中心、县(市、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配送节点,鼓励推广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模式,加快推进贵港市现代邮政快递分拨中心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需求匹配的快递配送网络。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力争2021年底建制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65%,三年内,实现农村快递服务全覆盖。持续推动快递服务现代农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大力发展信息通信业。协同推进双千兆网络部署,持续开展千兆城市创建行动,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独立组网规模部署应用,深入推进农村网络设施建设升级。大力发展千兆光网和5G用户,持续提速降费,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感,促进信息消费。
〔市邮政管理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三)非营利性服务业。推动非营利性服务业健康发展。到2023年,非营利性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以上。
优化收入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为原则,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研究建立非营利性服务业从业人员报酬收入分配机制。稳定和扩大就业。挖掘内需潜力带动就业,积极拓展非营利性服务业就业新空间。完善创业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增强创业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实施提质发展八大工程
(一)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建立企业联系对接制度,按照行业主管、地方主责的原则采取市直部门+辖区政府对口联系方式帮扶重点服务业企业。持续开展服务业“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桂惠贷”贴息贷款等政策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鼓励各县(市、区)采取多种支持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区域总部企业,引导并支持企业在贵港注册经营。持续推进服务业企业“上统入库”,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规模。到 2023 年,培育15家以上服务业示范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金融办、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集聚区提质升级工程。按照“品牌效应明显、产业特色鲜明、高端要素集聚、配套功能完善”的要求,重点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水平。统筹全市资源,制定支持措施,推动发展要素集聚,打造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围绕新兴服务业领域,打造和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苏湾现代物流园、桂平市西山泉养生养老小镇、贵港义乌中国小商品智慧新商业产业园、西江科技产业城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重大项目带动工程。持续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促增量扩张、存量优化和结构提升。坚持一手抓招商,一手提存量,增强服务业持续发展的后劲,力争三年内推进10个以上总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每年推进一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实行动态化管理,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储备建设一批软件信息技术、电子商务、专业技术、研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争取中央、自治区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数字产业发展工程。深化布局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等产业。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数据要素在多个领域的融合应用,培育一大批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共同发展,大力引进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园区。实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发挥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价值和作用,强力推进大数据在政府治理、产业发展、大众服务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品牌质量提升工程。围绕现代物流、全域旅游、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现代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重点企业,打造一批高端服务业品牌,构建服务业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业供给质量。推进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加快培育重点服务业品牌,争取一批品牌跻身全国知名品牌行列。持续组织服务业企业和品牌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积极宣传老字号品牌认定和保护工作,提高群众对老字号品牌价值的认同感。〔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融合创新发展工程。大力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5G+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促进企业业务创新、流程重构、管理变革,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贵钢“5G+智慧钢铁综合项目”、华润(平南)“5G+智慧矿山”等重点企业工业互联网和两化融合项目建设,提高企业自动化及智能化生产水平。通过试点项目应用,推动新技术创新、新产品培育、新业态扩散和新模式应用,积极探索具有贵港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产业人才支撑工程。围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重点行业,引进管理人才、各类技能人才以及科研人才。用好用足我市对不同层次人才的支持政策,积极营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能创业的浓厚人才发展氛围。从个税返还、创业扶持、住房优惠、专项基金奖励等方面制定和落实高端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制定重点保障子女就读等社会服务措施与支持政策。鼓励服务型企业建立产学研基地,加快服务业技术成果转化。采取亲情招商、政策扶持和平台建设等措施,促进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构建集校企培养、企业培养、机构培养于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服务业开放工程。积极组织我市服务业企业参加广交会、东盟博览会、进口博览会等线上线下高规格涉外展会,帮助企业争取海外订单,促成采购成交。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向我市各产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开放型园区集聚,支持各产业(工业)园区引进境外创新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促进我市各产业(工业)园区产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发展金融、会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新开放领域。〔市商务局、金融办、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投资促进局、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发挥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统筹协调推动重点产业、重点工程、重大事项发展,以及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分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管行业就要管发展”的理念,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按季度调度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各县(市、区)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把服务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本地区服务业提升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强运行分析。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每月10日前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行业、本地区服务业运行发展及培育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入统推进情况。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服务业运行发展月度、季度、年度监测分析工作,加大统计数据共享力度,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抓好结构性分析、比较分析、支撑性指标分析、匹配性指标分析和趋势性分析,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精准调度,促进各项指标加快完成。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部门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入统工作的指导力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强财政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服务业发展工作实际每年适当追加一定额度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提升发展。市直各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要根据中央、自治区资金投向提前谋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上级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要参照市本级做法设立一定规模的支持服务业发展资金。〔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金融办、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金融支持。发挥贵港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企业,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推广适合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服务,争取上级行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流程和手续,减少融资环节及附加费用,提高知识产权、排污权、应收账款、订单、特许经营权等抵押质押贷款的覆盖面,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投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并按规定予以一定奖励。〔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贵港银保监分局、贵港市税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强监督检查。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本方案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每年对服务业提升发展成效突出的先进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优先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服务业试点,确保全市服务业提升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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