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附招商电话)
时间: 2023-11-28 14:48:47 来源: 次浏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时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运用好“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信息化防控手段;持续抓紧抓实抓细“三个战役”、“九大工作机制”、“三个清单”、“三道防线”、“四个行动”等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抓紧推进州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建设和制定应急预案,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扎实做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春运调度等工作,筑牢外防输入的坚固防线,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牵头,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围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围绕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州委经济工作会、州人代会确定的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的目标,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的进度和节奏,盘清锁定目标任务账、任务支撑账、时序账、差距账、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账、质量效率动力账“六笔账”,强化条块支撑、时序支撑、“三个变革”支撑、体制内外支撑。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五个一”、州级领导“七挂钩”、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县市稳增长、“四个服务团队”、“三进企业”、“红黄绿灯”预警通报等配套制度措施,打好稳增长系列“组合拳”,增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精准把握经济发展中的苗头性和潜在性问题,保持战略定力,正确引导预期,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增强经济运行的匹配性、均衡性、可持续性,避免经济运行异常波动、大起大落,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争当云南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排头兵
(三)健全完善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体制机制。畅通供需循环,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畅通产业循环,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联动融合,实现种养加、农工贸、产供销有效衔接,推动金融、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畅通要素循环,培育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要素市场,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要素自由流动,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畅通内外循环,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提升出口质量。(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科技局、州金融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抢抓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的宏观政策调节“窗口期”机遇,把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改革等政策协同起来,吃透政策、研究政策、集成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健全保障政策落实机制。实施抓“双创”稳就业、抓项目增投资、挖潜力促消费、稳金融强实体、扶企业激活力、抓建筑业稳房地产、加快服务业发展、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四加大”强保障、补短板惠民生“十大专项行动”,推进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继续执行税费减免等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政策,鼓励支持就业创业,力争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4万人,稳住就业基本盘。实施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加强投资运行监测和调度,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继续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各项措施,提升金融机构精准服务能力,确保全年新增银行贷款150亿元。及时足额兑现省州促进外贸发展支持政策,激励州内企业扩大出口,着力抓好重大外资投资项目引进,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紧扣州委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稳定社会预期。(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争取省补贴支持,培训农村劳动力18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93万人以上。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高度关注困难群体生活,强化救助措施,兜牢民生底线。深入实施好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年内新登记市场主体3.2万户。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6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25万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稳定。加强煤电油气等能源供应保障工作。聚焦千亿级百亿级产业建设目标,梳理全州重点产业链名录,着力开展关键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专项行动,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锻造长板,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切实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扎实做好脱贫地区的后续帮扶。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扎实开展“建救助平台”、“建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建扶志扶智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接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消除1320户3872人边缘易致贫户致贫风险,全面消除484户1624人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确保全州已脱贫人口能致富、不返贫。同时,加快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发展思路、帮扶群体、工作内容、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帮扶力量、工作机制方面的紧密衔接,积极争取脱贫县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脱贫村提升行动。(州扶贫办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七)持续开展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的目标,按照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部门化、责任领导化、问责严肃化的要求,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鲜明导向,更好发挥政府性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确保工业投资增长20%,农业投资增长5%以上,数字经济投资增长200%,能源投资增长45%,旅游文化投资增长20%,综合交通投资增长6%,水利投资增长35%,房地产投资增长11%,教育投资增长20%,卫生投资增长20%,生态环保投资增长30%。(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八)不断拓展投资空间。抢抓国家支持“两新一重”建设重大机遇,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进一步压实稳投资工作责任,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双十”重大工程、“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年度重点支撑项目建设,破解投资融资、要素保障、资源配置三大难题,调高产业投资(含工业投资、园区投资)和民间投资比重,提高投资有效性、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健全“投融建管营、本息全覆盖”全链条推进机制,完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力争新增各类融资200亿元以上。(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金融办、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九)加大重点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构二破三”、“调二提三”抓项目增投资指挥部工作机制,以“五大枢纽”为重点,实施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铁路“补网提速”工程,推进“兴水润楚”行动,开工建设楚雄机场、小石门大(二)型水库等项目,加快推进永仁至大姚等高速公路建设,积极参与滇中“轨道上的城市群”建设,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推进10县市天然气利用支线工程建设、装机203万千瓦的光伏新能源建设项目,加快建设“楚雄云”数据中心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扎实推进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两新一重”、“双十”重大工程、“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和年度重点支撑项目等建设,确保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完成60亿元以上、新型城镇化投资完成300亿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完成800亿元以上。(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实行围绕重大项目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和限时办理、限期销号制度;坚持月通报、季考评投资项目运行工作机制,明确重大项目建设目标、工作责任、保障条件,量化评价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建立州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在州域内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盘活存量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2021年州本级安排前期工作经费不低于1亿元,全州力争投入前期经费3亿元以上,州级前期工作经费的50%在3月底以前下达。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等资金支持。完善“发改部门梳理推介、银保监部门转送、银行自主审批”模式,协调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项目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一)促进传统消费升级。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支出,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儿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围绕提升消费能力,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各县市包装“一节一景点、月月有热点”节庆旅游活动,促进节假日旅游消费。实施文旅体育消费惠民政策,推出阅读、电影、演出、展览、健身、自驾游等消费优惠措施。实施更大力度促消费政策,扩大县域消费、乡村消费、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消费,稳定住房、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加快发展批零住餐、交通运输、仓储邮政、金融保险、居民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业,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大力改善消费环境,建设一批城乡商业服务综合体,改造25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创建不少于2条省级商业步行街,打造15个以特色小镇、特色街区、“深夜食堂”为重点的夜间经济示范点,发展连锁经营和社区便利店,加快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获得省级稳增长奖励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同等标准的奖励;对未获得省级稳增长奖励,但年销售额(营业额)在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同比增长15%以上、比重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批发、零售业每户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物流业法人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验收合格的大型批发市场,州级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列入省级支持的市场建设项目,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州级一次性再补助30万元;对新建的自主经营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新型购物中心(商贸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二)培育壮大新兴消费。围绕实施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停车优惠等政策,除不能满足特定要求外,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落实好扩大网络消费激励政策,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等线上消费新业态。支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旅游市场复苏,带动餐饮、住宿、娱乐等消费增长。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家电、汽车等工业品下乡,按照“农户+企业+平台+产业发展”的模式,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模式先进、运行良好的涉农电商企业,通过发展电商平台,推动农产品进城,融合发展线上线下消费,拓展服务消费,培育新消费模式。围绕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州目标,对已入驻楚雄州的电商企业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销售额的2%奖励,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建成入园企业达5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建成入园企业达2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创业园,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继续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加大对“滇韵楚彝”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农产品的展示、推介力度。(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三)稳定就业促增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最大限度用好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稳就业政策,对吸纳新增就业且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将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通过云南省退役军人一体化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网上招聘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价位发布制度和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调节、监管,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务工收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教育体育局、州退役军人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十四)争当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排头兵。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加快建设全国清洁能源基地,尽快实现装机203万千瓦光伏项目建成投产,巩固扩大光伏能源领域优势。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以隆基、宇泽、晶科、龙佰为龙头,建设世界一流“中国新钛谷”,打造绿色硅、铜、钛精深加工基地;努力融入中国铝谷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楚雄由送电、送油、送气大州向用电、用油、用气大州转变,加快建设绿色制造强州。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建设,实施“一二三行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发展“一县一业”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项目的奖补资金支持,抓住种子端、电商端,着力培育以元谋为重点的“育种天堂”,加快农业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加快发展绿色有机生产基地,推进“两区两园”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打造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争取创建1个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培育10户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建设10个省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围绕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瞄准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发展方向,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等要素,全力打造全国最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基地,探索建立仿制药研发合作基地;围绕建设旅游文化“四大走廊”,持续深化旅游革命“三部曲”,深度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全省全国旅游大格局,在全省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国际康养旅游消费中心、世界康养旅游目的地中扮演重要角色,确保旅游文化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11%。积极鼓励开展旅游主题品牌创建活动,对创建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以奖代补500万元/个;对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以奖代补200万元/个;对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以奖代补30万元/个;对新建或改造提升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奖励200万元,新建和改造提升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奖励100万元;对新建或改建达到5星级、4星级、3星级标准要求的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奖励;对被评定为云南省精品旅游饭店的给予10万元补助奖励;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补助奖励;对各县市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考核为前3名的县市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五)加快培强壮大“千亿级”和“百亿级”产业。坚持“两型三化”、“七链统筹”、“一突出两打造”,持续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上下功夫,加快“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迭代产业体系建设,力争重点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重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旅游文化、生物医药和大健康5个千亿级产业发展新优势,培强壮大烟草、新兴服务业、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绿色石化、房地产、金融服务7个百亿级产业,促进存量优化,加速增量崛起,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产业增长引擎,推动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坚持园区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方向,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样板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带。力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增加值增长8%,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产业增加值增长12%。(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六)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推进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和“双百”工程,深入实施“六大攻坚工程”,突出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链和供应链、打造产业集群,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政策链、资金链、人才链、价值链,推动产业链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演进,由制造初级产品向中间产品、最终产品转型,促进产业发展高科技化、高集约化、高加工化、高附加值化,推动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围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链,研究提出不少于10个重点产业链名录(见附件),建立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和产业链链长制,分行业制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招商方案,实施全产业链招商,年内至少引进3个投资额超10亿元的重点产业链重大产业项目,全州共签约落地重大产业项目200个以上,产业招商占比达60%以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烟草专卖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七)深入实施“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攻坚工程。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加大破、立、降力度,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和重点项目布局,加快培育新动能,优化存量、控制减量、做大增量,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催生新动能,新动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进一步提升。实施工业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推进产业园区优化调整步伐,加快构建高新区“一心双核四园”空间布局,推动楚雄国家高新区核心区、禄武产业新区集聚发展,强化双核引擎。守住烟草工业底线,保持非烟工业较快增长,实施百项重点工业项目推进行动,强化对产值10亿元以上龙头骨干企业服务指导,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园区经济发展攻坚工程。探索跨区域产业园区共建模式,建立州域统筹、协同联动、互补融合、竞争有序、共建共享合作发展机制,探索发展“飞地经济”模式,加快千亿级和百亿级园区建设,推动钢铁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数控装备产业园和光伏及半导体新材料产业园、工业大麻产业园开发建设取得新突破,构建主业突出、簇群聚集、链条延伸、集约开发、错位发展新格局,推动产业融合、产城融合、一二三产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实施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确保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8%以上,力争占GDP的比重达到45%以上。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攻坚工程。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加快推动市场主体孕育、发展,支持市场主体优生快生、发育成长、做大做强,积极扶持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实施平台建设攻坚工程。加强互联网、资源要素、融资、商会、政务服务等平台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要素充分流动,促进各类平台融合发展,畅通经济循环。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技术研发、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五大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把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作为推动楚雄数字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将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乡村建设集中整合到治理通平台,健全完善平台功能,加快实现“掌上能办”、“指尖好办”,构建“互联网+党建+网格+服务+手机”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政务服务局、州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八)持续抓好“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抓“双创”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创业创新六项工程和稳定就业五项措施,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发放创业贷款金额不少于4.6亿元,扶持不少于3600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就业9000人以上;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争培育建设1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实施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机制,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提质行动,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实施挖潜力促消费专项行动。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能力、释放消费潜力,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补偿性”消费预期,进一步刺激和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实施稳金融强实体专项行动。围绕全年融资目标,解决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优势企业上市行动,确保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实施扶企业激活力专项行动。落实市场主体从孕育、出生、发展、做大、做强全链条精准帮扶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抓建筑业稳房地产专项行动。围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目标,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5%,建筑业总产值增长20%。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增强第三产业对稳增长的支撑力,确保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实施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专项行动。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围绕全年财政收支增长目标,狠抓收入、支出、争取,着力化解政府债务,调整支出结构,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有效防风险守底线。实施“四加大”强保障专项行动。加大争取上级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争取金融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力度,强化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不低于全省的10%,确保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5%,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分别增长22%和20%。实施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金融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九)实施“四项支撑工程”。实施新企业培育支撑工程。继续加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打造“铺天盖地”中小微企业;持续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帮扶、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力争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0户以上。实施停产企业复工开工支撑工程。认真落实援企稳岗、金融支持、财政资金直达企业等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电、融资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实施企业上台阶及达规达产支撑工程。抓细抓实企业升规达产工作,努力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链主”企业。做好新建项目纳规入统工作,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实施质量强企支撑工程。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质量兴企行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州级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州级10万元进行奖补。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对在州内注册投资上市的企业按照关键节点,首家给予2000万元的奖励,之后上市的企业给予1500万元的奖励,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总额200万元的奖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动网络强州、数字楚雄、智慧楚雄建设,从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数字乡村同步推进数字化,用“数字”为经济赋能、为发展提质、为治理增效。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走“以资源引企业、以市场换产业、以应用促发展”的路子,加快推动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积极争取省财政10亿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推进5G在虚拟现实、城市治理、政务服务、交通、物流、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广电、会展、智慧边境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加大企业数字赋能改造支持力度,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力争“上云”企业达到250户以上,实施重点行业“三化”改造项目2个,对4A景区和特色小镇实施智慧化改造,加快推进58数字经济产业园、楚雄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州,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增长30%以上。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造全面网络化、高度智能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形态。加快建设“楚雄政务云”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提升智慧教育、远程医疗、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应急救援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大脑”、“智慧城管”、“智慧停车”、“智慧社区”等项目建设,推进应急指挥、生态环保、空间地理数据平台和应用建设,认真抓好楚雄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构建一体化城市感知网络,以数据驱动城市管理现代化。(州委网信办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州政务服务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六、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
(二十一)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的目标,全面放开城镇地区户籍迁移限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实施县城新型城镇化强弱项补短板、城市更新、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和居住社区完整工程,完成329个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镇“一网统管”,着力解决交通拥堵、停车难、城市内涝等“城市病”。围绕促进城镇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镇。围绕解决住房问题,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做好公租房保障,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力争有2—3座县城评选进入2020年度省级“美丽县城”并获得奖补的同时,积极争取新一轮“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加快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美丽河湖、美丽景区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工作机制,增强财政困难地区兜底保障。(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牵头,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二)争当全省乡村振兴排头兵。抓紧制定出台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32.64万亩,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粮食安全负责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60万亩,生猪出栏340万头。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行动,积极争取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支持,筹集10亿元支持建设10个田园综合体、1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个精品示范村、1000个美丽村庄。积极参与“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20个乡村文化振兴示范项目和100名优秀文化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推动工商资本和人才下乡。实施80个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十三)加大企业降成本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到2021年4月30日。全部放开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内实现州内市场化交易电量35亿千瓦时。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确保全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10亿元左右。开展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继续实施通过议价方式给予铁路运价下浮优惠。进一步降低公路运输服务收费,拓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实施范围。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2021年一季度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2020年底适当延长。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确保2021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30%,平均利率水平不高于2020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30%;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40%。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实施“信易贷”,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银税互动”、“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平台进行融资。推进金融、税务、市场监管、法院、电力、医保等信用信息依法共享,提高银行机构审贷精准性和效率。2021年新增融资担保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不低于80%;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查机制,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保监分局、州金融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税务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州法院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攻坚工程,持续抓好“三进企业”活动,发挥好“四个服务团队”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50户。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一批新上规企业,以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的项目,促进在产业链上下游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关联高的优强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全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构建技术研发、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五大平台,实施双创“六大行动”,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新增省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3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5个以上。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40户。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抓好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点,擦亮“科技入楚”品牌,力争签约资金突破500亿元以上。实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培养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7000人,选拔培养省级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20人,培养彝乡英才130名。强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州科技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八、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七)推动更高水平改革开放。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高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抓好转变政府职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放宽市场准入、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等重点工作,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强化“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精准定向招商、常态化“云招商”,促进正威、微医、光明食品、天合光能等项目签约落地。力争引进州外到位资金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配合做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相关工作。(州委改革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外办、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八)推动对外经贸合作。围绕全省“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发展格局,做好立足楚雄发展楚雄、跳出楚雄发展楚雄“两篇大文章”,推动构建“接轨昆明、双核引领、聚群崛起、多点支撑、廊带联动、一体发展”格局取得实质性突破。深化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友好州市、川滇黔十四市州的合作,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格局。积极推进楚雄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培育“互联网+外贸”新型商业模式,支持企业“在线”开拓国际市场,建立自主海外营销网络,引导我州企业入驻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境外销售渠道。激励物流企业开拓东南亚、南亚市场,拓展国际贸易业务,支持物流企业申评国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及3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资质,力争5户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全部开展跨境物流业务。(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外办、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九、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力争省级营商环境“红黑榜”半年考评和政务服务“好差评”争先进位的同时,继续坚持县市营商环境季度第三方“红黑榜”考评制度,强化补短板、拉长板,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力争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保持在95%以上。用好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极具竞争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州营商办牵头,州政务服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强化激励和督查兑奖问效
(三十)及时兑现激励政策和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州级有关部门要对2020年州政府稳增长30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资金安排和来源渠道,于3月底前完成对2020年稳增长激励政策的兑现工作。要实行网上申报、兑现结果网上公开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市场主体参与稳增长、促跨越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领导挂图指挥、部门挂图作战、综合部门挂图监测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和指导,依法依规抓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州级有关责任部门、各县市要于本意见出台10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确保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位,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切实稳定经济发展预期。州级各部门、各县市每季度要向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州政府督查室和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稳增长落实情况报州人民政府。(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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